一、贯彻落实博士后工作政策,制定博士后工作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
二、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设立博士后研究项目,负责博士后招收、在站管理、中期考核、出站评估等日常工作,按照规定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三、协助做好出站博士后的工作安排、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入托入学及户口迁移等事宜。
四、开展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支持博士后人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科技服务基层、联谊活动等。
五、建立健全博士后服务体系,为博士后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解决其社会保障问题,不断提高其生活待遇。
六、加强对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