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6-17
我院2015年招聘笔试工作业已结束。根据相关规定,我院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讲答辩环节人员。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辅导员合格分数线39.5分(含39.5分)。
2、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合格分数线39分(含39分)。
3、笔试合格人员面试试讲答辩考察具体安排请关注近期网站更新。
注:考试成绩请自行下载查看(见附件)
人事处
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