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各单位应从在职教授(正高)中推荐一名。
二、年龄要求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具有副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享受副厅(局)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不在本次推荐范围。
四、被推荐人的参评业绩、成果和贡献须是本人2011年1月1日后所取得的。
五、各单位应将推荐名单于2016年4月27日前报人事处。
西安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