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2016年招聘工作程序,通过面试、试讲考核进入科研、创作展览考核的,定于7月5日开始专任教师科研、创作展示考核工作。现将进入科研、创作展示考核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科研、创作展示考核的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国画系(4人):肖庆祥、赵凯昕、王凌寒、刘佃坤
建筑环艺系(8人):刘启明、尹春然、潘雨晨、费泽琳、夏伟、丁向磊、张灿、呼苗
基础部(8人):王丹、朱艳菊、王强、唐帅、张丽娥、谷青、许建华、张婷婷
继续教育学院(2人):刘扬、曹馨研
造型艺术部(4人):刘佳、李华、张奇、王志强
影视动画系(12人):繆贝、陈婧卓、黄巧子、刘广权、宋毅、王晶晶、王彤宇、王香凝、项天、徐翔、燕斯文、易巧玲
服装系(2人):蔡锐龙、张妍
工艺系(3人):石成、李靖康、李严
美术教育系(4人):马建博、李波、刘寅玲、杨天怡
附属中学(2人):刘杰、王琼
特殊教育艺术学院(1人):魏娜
设计系(6人):李冠林、罗黛诗、张雯雯、刘一珂、路鹏、颜隽琦
二、科研、创作展示考核时间:
7月5日上午9:00现场布展、7月6日现场打分
三、科研、创作展示考核地点:
西安美术学院覆土建筑二层综合试验区
四、科研、创作展示考核内容:
凡进入科研、创作展览考核的应聘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材料共分三大类:A、学习资质类;B、科研创作类;C、科研成果类。
A、学习资质类(含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出国留学访学证明材料,外语水平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可证明本人学历经历相关资质证书)
B、科研创作类
1、数量:
绘画类(尺寸自定):创作作品2件,习作2件
设计类(尺寸自定):4件
2、作品要求:
(1)作品画种与题材(设计内容)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一致。例如:应聘版画与印刷设计专业的教师,提交作品必须为版画与印刷设计方面的作品;应聘服装设计教师,则提交设计的服装。
(2)造型类注明创作时间及画种。设计类请注明创作项目时间、地点及委托单位、承建单位等文字内容。
C、科研成果类
1、数量:最多不超过10项。
2、展览要求:
(1)代表性成果包括作品参展、获奖、科研项目结题、论文发表、著作出版等。
(2)作品参展或获奖,提供参展证书、获奖证书原件;项目结题,提交项目结题书原件;论文发表提交发表期刊原件;著作出版提交著作原件。
五、联系人
人事处张老师:13060389163
人事处杨老师:13772400551
人事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