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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07

 

 

 

 

 

 

 

西美人字〔20162

                  

关于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处级单位:

2016年度考核按《西安美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现就 2016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院在职人员在各单位进行考核(处、科级干部除外)。

教学秘书由教务处和被考核人所在单位联合考核;专职辅导员由学生处和被考核人所在单位联合考核。

二、考核内容

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针对不同岗位实施分类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各有侧重,主要突出工作绩效和成果考核。

三、考核等级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工作人员按照受聘岗位类型分别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按要求正反面打印)。

2、公开述职。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工作安排,在一定范围内述职。个人总结材料控制在400字以内。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考核单位领导在年度考核登记表相应栏目填写考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述职应依据岗位职责,实事求是地介绍本人在本年度内完成的工作内容及其效果。

3、教学秘书、专职辅导员联合考核由教务处、学生处与被考核人所在单位商定考核程序及时间,报人事处备案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4、确定考核等次。各二级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按《西安美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单位参评人数的10%比例评选优秀等次人员(四舍五入取整数)。

5、教学单位、机关、后勤部门等考核人数不足5人的单位,由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处室组成考核评议组,按照优秀指标数比例评选优秀等次人员。

6、各单位评选、推荐的优秀人员要在本单位公示3天,公示的内容包括优秀人员姓名、单位考核组的评定意见。公示期满后及时上报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考核结果汇总表及统计表。

7、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人员考核等次进行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公布。

四、有关说明

(一)以下人员不参加年终考核

1、经学校批准因病、事假和其它个人原因,全年工作不满六个月的职工。

2、在岗工作未满六个月的本年度退休职工。

3、待聘人员。

(二)几种特殊人员的考核

1、经单位同意公派出国、培训、脱产学习超过半年的职工,年终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 (在汇总表备注栏注明)。

2、挂职、借调超过半年的职工,参照挂职、借调单位提供的情况,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在汇总表备注栏注明)。

3、新参加工作及校外调入后工作不满六个月的职工,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级。

4、院内工作调转的职工,在新岗位工作不满三个月的,回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

(三)以下人员不列入本单位优秀人员比例基数

1、经单位同意公派出国、培训、脱产学习、挂职、借调超过六个月的职工。

2、新参加工作及校外调入后工作不满六个月的职工。

3、全院处、科级干部。

4、各教学单位专职辅导员。

5、各单位教学秘书。

五、时间安排

2016 1216 日,工作人员填写岗位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各单位评选优秀等次人员,确定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评选的优秀人员名单;各单位将工作人员岗位考核登记表及考核结果统计表、汇总表交至人事处。

附件: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西安美术学院考核结果汇总表

   四、西安美术学院考核结果统计表

 

 

 

                                    人事处

                                2016年12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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