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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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节评选先进教学集体、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28

 

各单位:

依照我院工作安排,教师节将开展先进教学集体、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优表彰活动。评选要求及办法参照西美党字[2014]18号《关于开展评选先进教学集体、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及2017年补充条件条款,请各单位将推荐材料按文件要求,于2017630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须提交规定的材料及电子版照片)。

(相关文件及资料在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2017年补充条款:

1、先进教学集体在全院范围内推荐3个(附先进教学集体在科研、教学、学生管理、师德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材料)。

2、各教学单位优秀教师名额按照教师人数的8%比例推荐。

3、各教学单位推荐1名先进教育工作者,其中艺术教育学院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实际人数的8%比例推荐。

4、机关各处满7人以上(含7人)推荐1名先进教育工作者,7人以下的单位,由所属党总支组织相关单位8%比例推荐。

5、原则上各基层单位领导不参加评选,推荐的评优名单按名次先后排名。

西安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7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