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12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置和本次聘用的考核考察结果,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拟聘用杨庆春同志为工勤技能岗位技师。现将聘用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0月12—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29-88395330 电子邮箱:xmrscxmrsc@163.com
人事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