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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进站程序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8-29

1.合作导师初试。申请人应事先与合作导师联系,提交《西安美术学院博士后申请表》。由合作导师对申请人的专业水平进行初试。初试通过后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博管科。

2.申请人提供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学位证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可由所读院校的研究生院提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将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证明”和“答辩委员会决议”,并在进站半年内补交《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否则将作退站处理。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一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国内应届博士毕业生需提交三方协议,无劳动关系人员提供辞职证明;反映申请者学术科研能力的其他相关材料。

3.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试通过的申请人按照进站条件对其从政治素养、思想道德、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并出具《西安美术学院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进站打分表》、《西安美术学院博士后进站考核表》考核合格者由工作领导小组出具招收意见并报博管科,确定拟录用名单。

4.申请人网上提交材料。拟录用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行网上申请,通过“业务工作办理”栏目相关选项,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申请,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进站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报陕西省博管办审批。

5.博士后进站。已获批准进站的博士后人员接到进站通知书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办理者学校有权取消其进站资格。

6.进站报到。持《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2份、两寸照片2张、体检结果原件、报到证(应届生)、博士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有子女者提供《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以及《西安美术学院博士后入校通知单》,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档案需转入我校,并填写《西安美术学院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档案审核表》。

7.协议签订。进站博士后应在进站一个月内与学校签订《工作协议》。

8.若申请人需迁移户口,迁入地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00号;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派出所。办理咨询电话:雁塔校区保卫处王老师,029-88236716。

注:提供的材料需按上述顺序列出材料清单整理整齐一并交到笃行楼5楼50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