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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30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处室:

 为充分激发我校博士后青年人才和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三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483号),现就组织参加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智汇三秦 共创未来

二、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

10月开展大赛报名和预选工作,11月下旬开展大赛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决赛地点

西咸新区国际会议中心

(三)大赛组别

1.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两个组别,创新赛根据我省重点产业链及特色发展领域等分设数字技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能源材料、现代农业、其他领域等六个行业赛道进行比赛,创业赛视报名情况确定赛道。以“路演 答辩”的方式开展比赛,评选出获奖项目。

2.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两个组别,创新赛根据我省实际,分设现代工业、现代农业、文化教育、其他领域四个行业赛道进行比赛,创业赛视报名情况确定赛道。以“路演 答辩”的方式开展比赛,评选出获奖项目。

三、参赛条件

(一)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1.创新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超过8人,其中核心团队成员不超过3人,团队成员之间有合作基础。核心成员至少有1人为出站8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基地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且截至2024年8月31日,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已在历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银、铜奖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项目有重大技术突破的除外)。

2.创业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已在陕西省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具有博士后经历;

(2)企业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参赛项目领域与参赛人员的博士后研究领域有关;

(3)参赛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带动或促进就业效果明显;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参赛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5)已在历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银、铜奖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

1.参赛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外留学或做访问学者一年以上,学有所成;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岁。

2.创新赛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截至2024年8月31日,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项目在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有创新,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实施后成长潜力较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3.创业赛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在陕西省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符合参赛人员基本条件。

4.参赛领域

(1)现代工业:光子、商用车(重卡)、航空、无人机、人工智能(大数据)、输变电装备、智能终端、白酒、石油天然气、太阳能光伏、医药和医疗装备、新型电力工业、富硒产品、纺织服装、乳制品、成套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及集成电路、铝镁钼深加工、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乘用车(新能源)、数控机床、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航天、煤炭、机器人、钛及钛合金、节能环保、氢能、现代化工、增材制造、新型显示、钢铁深加工、传感器与物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符合我省34条工业领域重点产业链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现代农业:种业振兴、种质资源保护、设施农业、家庭农场、农业生产大托管、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我省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文化教育:数字文体、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文化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符合我省文化教育高质量发展理念和要求的特色项目。

(4)其他领域:电商直播、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绿色金融、旅游康养、科技信息服务、商务会展服务、人力资源服务、餐饮服务、家庭社区服务等领域,具有融合创新、提能增效显著特点,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所需。

四、陕西省奖励政策

(一)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1.创新赛和创业赛各赛道设立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胜奖6个,向获金、银、铜奖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向总决赛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向金、银、铜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陕西省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2.创新赛和创业赛获金奖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推荐申报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从获奖项目中择优遴选一批转化前景良好的博士后项目,给予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3.对报名参赛的项目,委托专业机构持续跟进,提供项目成果价值评估、洽谈对接、交易登记和投融资服务等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优先支持入驻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园。

(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

1.创新赛和创业赛各赛道设立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胜奖6个,向金、银、铜奖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向总决赛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向金、银、铜奖项目团队中的留学回国人员颁发“陕西省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证书。

2.创新赛和创业赛获金奖项目,直接纳入“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给予资助,其他获奖项目优先给予支持。获奖项目团队成员在获奖后两年内,以获奖项目申请国家设立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和科研资助等项目评选,优先给予推荐。

3.支持获奖项目或个人入驻我省国家级、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优先推荐获奖人员参加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组织的留学回国人员学习研修、学术交流等活动。

五、参赛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根据大赛类别填写《项目计划书》(附件1)。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

(二)单位初审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书进行审核把关,于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17:30前将《第三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申报汇总表》(附件2)与项目计划书纸质版交至人事处505办公室。

(三)审核评阅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赛人员申报材料进行评阅指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校推荐

学校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提交至大赛组委会。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赛,做好参赛资格审核和预选推荐工作,确保参赛项目和所有参赛团队成员均不得在两个赛事组别之间重复兼报,也不得在同一赛事组别里多次报名,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大赛总决赛期间,同步举办博士后及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成果展示。鼓励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参与设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参赛代表队承担。



联 系 人:李涵              联系电话:029-88395330



 附件1:项目计划书.

 附件2:第三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