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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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职责

人事处是负责学院人事制度改革与完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与实施的行政职能部门,下设人事科、师资科、劳资科、博士后管理科四个内部机构。

一、负责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工资等工作方针政策在我校的传达贯彻实施。

二、推动学校“人才强校”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科学全面人才工作理念。

三、统筹规划、实施全校人力资源配置、开发、服务等职能,为学校发展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四、负责全校机构、岗位的设置、调整工作和各类人员的编制管理工作。

五、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对基层单位队伍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

六、负责学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教师工作部职责

教师工作部是负责全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组织、统战等有关部门做好教师党建、统战等方面工作。做好师德师风建设规划、考评体系建设与实施。开展教师思想动态调研,协助做好教师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